轉知教育部修正「高中職實用技能學程輔導分發作業要點」

主旨:修正「高中職實用技能學程輔導分發作業要點」,名稱並修正為「高級中等學校實用技能學程入學招生作業要點」,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12年5月1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1120030458B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行政規則)1份,請查照。
說明:
一、本案電子檔得於本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edu.law.moe.gov.tw)下載。
二、若對本行政規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本部黃小姐(電話:04-37061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