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12學年度第2學期清寒優秀學生學雜費減免 Post published:2024-02-06 Post last modified:2024-02-06 Post author:教務處註冊組長 Post category:A02.重要公告 / B02.教務處公告 112學年度第2學期清寒優秀學生(前三名)學雜費減免實施要點請參閱附件,申請表請自行下載或至教務處索取,申請期限至113年2月23日(五)下午5:00止,逾期不予受理。 清寒優秀學生學雜費減免實施要點 112-2清寒優秀學生學雜費減免申請表 Read more articles 上一篇文章公告112學年度補助三年級清寒學生參加大學(含四技二專、軍警院校)甄選入學下一篇文章公告112學年度第2學期離島半公費申請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