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度第2期程第2梯次工讀生開始受理申請,申請期限至112年9月11日(一)下午5:00止,請有意工讀的同學於期限內向註冊組提出申請,逾期不受理。
●申請資格:
一、學業成績及格、至申請前須功過相抵後,未滿一大過者。
二、家長同意其子女自願工讀。
三、家境清寒學生。
●工讀任期:112年10月1日至112年12月25日
●若審核通過後,不符112年度清寒資格及111學年第2學期學業成績、德性評量未達標準者,則取消工讀資格,並由備取同學遞補。
●申請前請先參閱本校「學生工讀獎助金實施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