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中華民國第27屆身心障礙楷模金鷹獎選拔活動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2年2月20日臺教學(四)字第1120016927A號函轉衛生福利部112年2月15日衛授家字第1120760228號函辦理。

二、旨揭活動係為表揚優良傑出之身心障礙國民,並請於112年4月21日前逕送候選人相關資料送衛生福利部評選,逾期視同無推薦人選。

三、檢附中華民國第27屆身心障礙楷模「金鷹獎」選拔要點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