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自112年5月1日起解編,有關學校人員請假出國之相關規定

一、茲因指揮中心自112年5月1日起解編,有關公務人員非因公出國請假,依公務人員請假規則及原行政院人事行政局91年11月8日局考字第0910036018號書函相關規定辦理;至其餘人員部分,回歸各該人員請假規則及相關規定辦理。

二、公立各級學校教師比照前開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