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 教育部修正「師鐸獎評選及表揚活動實施要點」第3點、第4點、第8點

一、旨揭要點第3點、第4點、第8點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2年1月17日以臺教師(三)字第1112605106A號令修正發布。

二、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