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本校111學年度校務發展委員會「職員代表」選舉公告

  1. 依據國立馬公高級中學校務發展委員會組織要點辦理。
  2. 選舉時間及方式:訂於本(112)年3月7日(星期二)上午8時30分至下午4時30分辦理無記名電子投票,請於投票時間內至本校雲端差勤系統→投票系統,完成投票程序。每人限圈選3人。依投票結果以最高票者當選,次高票者為候補代表,2人以上同票數者以抽籤決定排序。
  3. 選舉人及被選舉人:本校職員(不含留職停薪人員、約僱人員、人事主任及主計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