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國立清華大學112年度「原住民族語文專長學士後教育學分班」

【轉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函】函轉國立清華大學辦理112年度「中等學校語文領域本土語文原住民族語文專長學士後教育學分班」招生資訊

說明:

一、依據國立清華大學112年5月18日清語研所字第1129003731號函辦理。

二、報名日期:112年7月3日至7月7日。

三、招生對象:大學(含)以上,具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中高級以上能力證明之。

(一)原住民重點學校或偏遠地區學校從事族語教學工作實際服務累計滿4學期且現職之族語老師、族語教學支援工作人員或代理教師。

(二)最近5年內(報名截止時間往前推算5年)曾於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從事原住民族語文教學工作實際服務累計滿4學期之族語老師、原住民族語文教學支援人員或代理教師。

(三)現職原住民族語言推廣人員且實際服務累計滿4年以上。

(四)經原住民委員會公告瀕危語言之族語言推動組織等單位推薦,並經原住民族委員會造冊在案之族人。

四、開設班別:中等學校語文領域本土語文原住民族語文專長學士後教育學分班。

五、招生人數:25人。

六、修業年限:至少2年。

七、上課時間:學期間之週六或週日及寒暑假之週一至週五。

八、上課地點:國立清華大學南大校區(新竹市南大路521號)或校本部(新竹市光復路二段101號)。

九、收費標準:報名費1,300元,每學分3,500元。

十、其他詳情請見附件及https://gitll.site.nthu.edu.tw/p/412-1137-17149.php?Lang=zh-tw

十一、檢附原函及招生簡章如附件,如有相關疑問請逕洽國立清華大學03-5715131#73603鄭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