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學年度大學申請入學招生經各大學錄取之考生完成網路登記就讀志願序作業,有關登記相關規定詳如說明:
一、依114學年度大學「申請入學」招生簡章規定,錄取生應於114年6月5日至114年6月6日每日上午9時起至下午9時止向甄選委員會登記就讀志願序;錄取生無論錄取單一校系或多個校系,均須於登記期間內完成網路就讀志願序登記,否則視同放棄錄取資格,不予分發。
二、本學年度「申請入學」錄取生、「114學年度離島地區及原住民籍高級中等學校應屆畢業生升學國(市)立師範及教育大學聯合保送甄試」(以下簡稱師資保送甄試)錄取生及「114學年度原住民族及離島地區醫事人員養成計畫公費生甄試」(以下簡稱醫事人員養成計畫)錄取生,應同時於登記期間內完成網路就讀志願序登記,參加統一分發,否則視同放棄錄取資格,不予分發。
註: 師資保送甄試錄取生及醫事人員養成計畫錄取生,需完成個人密碼之設定,始得進入就讀志願序登記。請先至「個人密碼設定」系統完成密碼之設定;同時錄取「申請入學」者,若於登記前已完成個人密碼之設定,請輸入該密碼後進行登記。
三、錄取生(含正、備取生)無論錄取單一校系或多個校系,均須於登記期間內完成網路就讀志願序登記,否則視同放棄錄取資格,不予分發。(註:僅錄取一校系之錄取生仍須完成網路就讀志願序登記。)
※ 「申請入學」錄取生若同時經114學年度大學「繁星推薦」第八類學群錄取者,不得再參加網路就讀志願序登記,接受統一分發。
※ 「申請入學」錄取生若同時經114學年度國立臺北教育大學音樂學系、國立臺北藝術大學音樂學系及美術學系錄取並完成報到者,不得再參加網路就讀志願序登記,接受統一分發。
四、大學甄選入學委員會申請入學「網路登記志願」網頁提供「網路登記就讀志願序作業操作說明」,考生可至大學甄選入學委員會申請入學網站(https://www.cac.edu.tw/)查看,俾利熟悉登記作業操作流程。其餘相關重要時程請參閱114學年度大學「申請入學」招生簡章;各項最新資訊亦請隨時至大學甄選入學委員會網站進行查詢。
※以「離島生」身分報名參加「申請入學」招生者,於同一校系招生名額及外加名額皆獲錄取(含正、備取),於登記就讀志願序時,須先將該校系招生名額志願序登記於外加名額志願序之前;若將該校系招生名額志願序選填為放棄,該校系外加名額志願序一律須選填為放棄,考生不得異議。(簡章第15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