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屆教師評審委員會委員,任期自114年9月1日起至115年8月31日止
一、石○哲校長,為當然委員。
二、林○田家長委員會會長,為當然委員(家長會代表)。
三、黃○湘老師,為票選委員。
四、陳○宏組長,為票選委員。
五、楊○興老師,為票選委員。
六、古○楓老師,為票選委員。
七、曾○鴻老師,為票選委員。
八、陳○秈老師,為票選委員。
九、林○芬老師,為票選委員。
十、李○發老師,為票選委員。
十一、林○芬老師,為票選委員。
十二、林○鴻秘書,為票選委員。
十三、董○純老師,為票選委員。
十四、劉○瑩老師,為票選委員。
十五、紀○仁組長,為票選委員。
十六、候補委員:高○哲主任(候補1),陳○俊老師(候補2)、吳○宜老師(候補2)、陳○文老師(候補2)等3人列入候補委員名單,俟委員出缺時無備取名單時,再依票數遞補,如需抽籤時再抽籤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