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11學年度第2學期清寒優秀學生(前三名)學雜費減免 Post published:2023-02-06 Post last modified:2023-02-17 Post author:教務處註冊組長 Post category:A03.一般公告 / B02.教務處公告 111學年度第2學期清寒優秀學生(前三名)學雜費減免實施要點請參閱附件,申請表請自行下載或至教務處索取,申請期限至112年2月18日(六)下午5:00止,逾期不予受理。 清寒優秀學生學雜費減免實施要點 111-2清寒優秀學生學雜費減免申請表 Read more articles 上一篇文章公告111學年度第2學期校內獎助學金申請作業下一篇文章公告111學年度第2學期寶佳公益慈善基金會資助弱勢家庭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