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11學年度第2學期清寒優秀學生(前三名)學雜費減免

111學年度第2學期清寒優秀學生(前三名)學雜費減免
實施要點請參閱附件,申請表請自行下載或至教務處索取,
申請期限至112年2月18日(六)下午5:00止,逾期不予受理。

清寒優秀學生學雜費減免實施要點  111-2清寒優秀學生學雜費減免申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