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行人交通安全設施條例業奉行政院定自113年10月1日施行 Post published:2024-10-11 Post last modified:2024-10-11 Post author:學務處生輔組長 Post category:A03.一般公告 一、依教育部113年10月4日臺教社(一)字第1130100571號函轉行政院113年9月30日院臺建字第1131025881B號函、內政部113年9月18日台內國字第1130810829號函及「行人交通安全設施條例」第14條規定辦理。 二、相關內容公告於全國法規資料庫,供師生參考運用。 Read more articles 上一篇文章反毒宣導~喪屍煙彈全台流竄 嘉義警衝台南出租套房破獲販毒集團下一篇文章⼀般馬公高中113年10月14日~25日午餐菜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