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114年推行職業安全衛生優良單位及人員」選拔活動

一、活動期程自即日起至114年3月21日止,由初審單位接受推薦或自薦,各校如欲參選,請備妥相關文件提送事業單位及人員工作所在地之當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彙辦(學校所在地之縣市政府)。

二、如有相關疑義請逕洽勞動部承辦人:楊修懿先生,電話02-8995666#8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