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澎湖縣113學年度第2學期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 Post published:2025-03-07 Post last modified:2025-03-10 Post author:註冊組幹事 Post category:A03.一般公告 校內受理時間至114年3月21日止.逾期不予受理. 澎湖縣政府辦理各級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發給要點-1下載 澎湖縣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書-1下載 Read more articles 上一篇文章公告113學年度第2學期「清寒優秀學生學雜費減免」(前三名)申請暨審核結果下一篇文章轉知澎湖縣政府與國立臺南大學於114學年度起合作培育師資公費生培育乙案師資公費生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