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臺中市政府辦理「114年度職人傳承新秀選拔活動」

一、依據臺中市政府114年3月11日府授勞就字第1140066336號號函辦理。

二、為促進青年就業技能,臺中市政府辦理114年度職人傳承新秀選拔活動,選拔職類為「編織」、「花藝」、「金工」、「皮革製作」、「藝術砌築」及「糕餅點心,共計6項職類,每職類預計選拔出4組職人及新秀,完成提案作品,並將以職類特色、產業發展及傳承為核心,輔以獲選職人及職場新秀的學習歷程、個人事蹟及作品故事等,拍攝具傳承及教育意義之影像短片。獲選者頒贈獎牌及職人獎金新臺幣(以下同)20,000元、新秀獎金10,000元。

三、本活動報名資格:以職人與新秀2人1組團體報名,得自行報名或經貴單位推薦參加,類別如下:(一)職人:從事各選拔職類本業工作傳承達5年以上經歷且具傳承新秀實績之工作者。(二)新秀:年滿18歲以上從事各選拔職類工作之工作者,或高中職以上學生。

四、本活動採書面報名,報名期間自即日起至114年4月30日(星期三)下午5時止(以郵戳為憑)。報名簡章請至臺中市政府勞工局網站下載(http://www.labor.taichung.gov.tw/公告訊息/職人傳承新秀選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