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依前次「114學年度全國學生舞蹈比賽抽籤會議」會議紀錄所列賽程規劃,並配合本賽事「同一學生於同一競賽日參加二項(含)以上個人組賽事者,其各場次出賽時間須間隔至少120分鐘」之規定,經檢視後原訂賽程未符前揭原則,爰有修正之必要。三、依本賽事規定,同一學生於同一競賽日參加二項個人組賽事者,其各場次出賽時間須間隔至少120分鐘,以維護比賽公平性並確保選手表現品質。
因本年度部分學生同時參加二項個人組賽事,原訂賽程安排未能符合前揭出賽間隔規定,爰經大會整體評估後,需配合異動賽程,以利賽程順暢推進並兼顧公平性。
上開賽程調整內容已納入本次會議紀錄修正版,原會議紀錄相關段落一併予以修正,特此檢送。
修正版賽程將同步公告於大會官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