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5年1月13日臺教國署高字第1150000766號函辦理。
二、為提升中小學在職教師雙語教學專業知能,教育部規劃開設「115年中小學雙語教學在職教師增能學分班」,本校將依規定薦送符合資格且有意願之教師參加。
三、薦送對象原則如下:
(一)具備該教育階段合格教師證書之在職教師。
(二)以具備英語能力(CEFR B1 等級以上)、實際參與雙語教學、非英文科專長教師者優先。
(三)依教育部規定之資格順位辦理薦送。
四、課程預計辦理期程(實際以開班大學公告為準):
(一)第一階段:115年7至8月
(二)第二階段:115年9至12月
(三)第三階段:116年1至2月
(四)回流課程:116年7至8月
五、請本校有意願且符合資格之教師,於 115年1月30日(星期五)前向教學組提出申請,以利彙整薦送名單報送教育部。
六、相關事宜,請參閱來文說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