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14學年度第2學期澎湖縣政府補助本縣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就學津貼校內申請作業

欲申請114學年度第2學期澎湖縣政府補助本縣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就學津貼者,請配合底下說明事項:

  • 請將底下文件於左上角裝訂整齊:
    • 法定代理人同意書:右上角以「鉛筆」寫上班級代碼+座號
        例:一年信班1號→11501
      • 填妥法定代理人資料欄位
      • 符合申請助學金者,請將學生個人存簿影本裁剪成適當大小黏貼於方格中
      • 除規定(註冊費繳費未達5,000 元)外,另符合底下身分者,僅得申請交通圖書券,並填寫電子郵件及學生個人手機號碼
        • 軍公教子女教育補助
        • 農漁會獎學金
        • 二三級離島未設高級中等學校者
        • 軍公教遺族
        • 離島半公費
        • 午餐補助
        • 原住民
        • 實用技能學程(註冊費繳費未達5,000 元)
        • 老人之家公費生
    • 戶口名簿影本:學生及法定代理人之戶口名簿影本或相關證明文件
    • 班上收齊後於115年4月24日(五)前交至註冊組
  • 學生若未能配合學校作業處理及期程,請自行於115年5月20日(三)前至澎湖縣政府教育處繳交法定代理人同意書及戶籍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