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暑期學習扶助課程 受理申請事宜(6/11-6/22)

申請資格及開班規定

歡迎有需求之教師向教學組提出申請,俾提供學生適切之學習扶助。

※申請時請留意下列事項:

(一)開班人數依規定每班以6至12人為原則;身心障礙學生專班以5至10人為原則。

(二)同一年級、同一群科或同一課程,每班未達6人者,得併入其他班級上課。

(三)每班人數以不超過主管機關核定之當學年度班級人數為原則。

(四)學生每人每週參加學習扶助課程以5節為上限。

(五)每位教師申請單一課程之授課節數以36節為上限。

注意事項

(一)有意開設暑期學習扶助課程之師長,請於6月8日(一)至6月18日(四)期間完成送件。

(二)為避免與學生重補修課程(7月下旬起)及暑期課業輔導(7月27日至8月14日)時間重疊,建議將授課時間規劃於7月上、中旬或8月下旬辦理。

表件請至「教務處表單下載區」下載,申請時請檢附下列資料

(一)開班申請表【電子檔】(請寄至教學組信箱)。

(二)開班申請表【紙本】(請簽名)。

(三)開課簡表。

(四)學生及家長親簽之家長同意書。

※申請節數額滿後即停止受理。如有相關問題,請洽教學組,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