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14學年度第學期 清寒優秀學生學雜費減免 Post published:2026-02-02 Post last modified:2026-02-02 Post author:教務處註冊組長 Post category:A02.重要公告 / B02a.獎助學金 114學年度第2學期清寒優秀學生(前三名)學雜費減免實施要點請參閱附件,申請表請自行下載或至教務處索取,申請期限至115年3月4日(三)下午5:00止,逾期不予受理。 清寒優秀學生學雜費減免實施要點 114-2清寒優秀學生學雜費減免申請表 Post Views: 397 Read more articles 上一篇文章公告114學年度第2學期 離島半公費申請作業下一篇文章重要 114學年第2學期註冊單已開放繳費(繳費期限至 2月22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