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報名資格:
(一)凡持有轉學證明或學年成績單(含德行評量及獎懲紀錄)之公私立高級中等學校在籍學生。
(二)德行評量中之懲處紀錄,點數累計未達9點以上(警告1點,小過3點,大過9點/支)。
(三)報考藝術才能班(音樂、美術、舞蹈)者,須持有應屆入學年度該類藝術才能資優鑑定證明。
- 招生年級科別:
- 一年級:音樂班、美術班、舞蹈班、體育班、觀光事業科、商業經營科、實用技能學程商用資訊科。
- 報名時間:民國114年2月4日(二),上午8:30至12:00
- 報名手續:
(一)繳驗證件:
1、學年成績單(含德行評量)或113學年度第1學期成績單(含德行評量)。
2、獎懲紀錄(含事由)及缺曠紀錄。
3、藝術才能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證明(報考音樂班、美術班、舞蹈班者)
(二)填寫報名表(附繳最近三個月內二吋正面脫帽相片兩張)。
(三)繳交報名費500元整。
甄試日期:民國114年2月5日(三)。
其餘相關事項請參閱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