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公告修正「管制藥品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1份 Post published:2023-09-18 Post last modified:2023-09-18 Post author:學務處生輔組長 Post category:A03.一般公告 本次修正品項中第七項修正:「刪除第四級管制藥品第10項『氯二氮平(Chlordiazepoxide)』及同級第52項『苯巴比妥(Phenobarbital)』備註欄有關該成分複方製劑之不適用『管制藥品管理條例』列管規定等文字內容」自112年12月1日生效,餘第一項至第六項自公告日生效,請查照。 行政院公報下載 Read more articles 上一篇文章轉知建國科大「2023全國智慧生活五創競賽-創新創業策略與水五金創意行銷競賽」下一篇文章轉知南台科大「2023第十屆來恩盃全國高中職程式能力競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