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 教育部修正「師鐸獎評選及表揚活動實施要點」第3點、第4點、第8點 Post published:2023-01-19 Post last modified:2023-02-17 Post author:人事室主任 Post category:A03.一般公告 / B09.人事室公告 一、旨揭要點第3點、第4點、第8點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2年1月17日以臺教師(三)字第1112605106A號令修正發布。 二、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下載。 教育部令下載 Read more articles 上一篇文章公告112學年度醫事人員養成計畫公費生學士班甄試入學招生簡章下一篇文章重要111學年第1學期學期補考通知/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