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113學年第1學期第3次段考範圍/配分(更新中) Post published:2025-01-13 Post last modified:2025-01-13 Post author:教務處試務組 Post category:A02.重要公告 / A03.一般公告 / B02.教務處公告 113學年第1學期第3次段考範圍/配分 命題教師可於表單填寫段考範圍/配分或填寫於先前發給科召集人之紙本,再由試務組統一公告。 Read more articles 上一篇文章重要 113-1 1/20休業典禮流程程序(0113更新:新增受獎名單)下一篇文章轉知 青年發展署「第5屆青年諮詢小組委員遴選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