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國立臺灣師範大學附屬高級中學 函】「影音創作引導與教學實務-藝術生活學科中心暨國立臺北藝術大學策略聯盟」實施計畫
【此資訊僅為轉知,「非」校派研習,欲報名此研習之教師,請「自行」處理相關差假、課務及費用等事宜】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8年5月21日臺教國署高字第1080049118號函辦理。
二、參加對象:任教臺中市高中職藝術生活科教師、全國高中職藝術領域(音樂、美術、藝術生活)及其他科別教師、全國國中小藝術領域教師,共計40人。
三、時間地點與研習代碼:詳見實施計畫。
四、請報名教師務必確認於全教網留下正確常用信箱,以利課前通知發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