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協助宣導現職軍公教不得赴陸設籍、領用中國大陸護照、申領陸方身分證、定居證及居住證一案 Post published:2025-02-21 Post last modified:2025-02-21 Post author:人事室組員 Post category:A04.行政公告 / B09.人事室公告 1140211大陸委員會函協助宣導現職軍公教不得赴陸設籍、領用中國大陸護照、申領陸方身分證、定居證及居住證一案下載 Read more articles 上一篇文章行政財政部再轉投資事業臺灣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追溯自102年9月16日起,自政府捐助(贈)之財團法人或政府暨所屬營業、非營業基金轉投資事業彙整表中解除列管下一篇文章轉知國立臺北大學辦理同步遠距韓語課程–「韓語會話基礎一級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