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學年度大學甄選入學「繁星推薦」校內選填順序依112.02.24大學甄選入學委員會公布為主。
「在校學業成績」百分比相同時,依簡章第3頁依序以「高三上總平均」、「高二下總
平均」、「高二上總平均」、「高一下總平均」、「高一上總平均」之順序辦理。
「112學年度大學繁星推薦學生個人成績暨百分比一覽表」及「112學年度大學繁星推薦入學招生推薦學生報名資料調查表」已委請導師轉發符合「在校學業成績」前50%之學生。112.03.04(六)選填作業結束後,填寫調查表,同報名費於112年3月7日(二)中午前繳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