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114學年度大學「繁星推薦」校內選填順序及報名作業

114學年度大學「繁星推薦」校內選填順序依114.02.21大學甄選入學委員會公布為主。

「在校學業成績」總平均同分時,依簡章第3頁依序以「高三上總平均」、「高二下總
平均」、「高二上總平均」、「高一下總平均」、「高一上總平均」之順序辦理。

「114學年度大學繁星推薦學生個人成績暨百分比一覽表」及「114學年度大學繁星推薦入學招生推薦學生報名資料調查表」已委請導師轉發符合「在校學業成績」前50%之學生。114.02.28(五)選填作業結束後,填寫調查表及相關人員簽章後,同報名費於114年3月4日(二)中午12:00前繳交。

114學年度大學繁星推薦作業實施計畫

114學年度大學繁星校內選填順序(普通科)

114學年度大學繁星校內選填順序(美樂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