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配合「3月20日起,COVID-19輕症免通報、免隔離,改為0+n自主健康管理」,有關本校教職員工差勤管理相關規定。 Post published:2023-03-28 Post last modified:2023-03-28 Post author:人事室組員 Post category:A02.重要公告 / B09.人事室公告 有關學校教職員工請假相關事宜,依高中以下學校防疫指引「伍、相關假別」規定辦理。 差勤系統已新增假別:病假(不列日數,Covid19陽性輕症或無症狀)。 高中以下學校防疫指引下載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下載 Read more articles 上一篇文章轉知公務人員執行職務意外傷亡慰問金發給辦法第4條修正發布下一篇文章重要生輔通報-防疫請假、校慶活動及高三面試注意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