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112學年度第2學期繳費單及註冊注意事項

112學年度第2學期繳費單及註冊注意事項,說明如下:

一、繳費單:

(一)請至台灣銀行學雜費入口網https://school.bot.com.tw/newTwbank/StudentLogin.aspx列印繳費單繳交註冊費。操作說明請參閱附件。開放列印日期:113年1月18日(四)至113年2月15日(四)
※請留意:繳費單有 2 張 ( 學雜費、書籍費 )※

(二)如有相關問題,請洽出納組:9272342分機531、532

(三)若有列印困擾,可至出納組索取紙本繳費單。

二、減免類別有誤者,請於繳費前攜帶繳費單至註冊組查詢更正。

三、若符合相關減免類別,但尚未申請者,請配合於繳費前攜帶繳費單及減免證明文件至註冊組辦理更正。

◎免學費:依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3.1.10臺教國署高字第1120179406號函,符合「高級中等教育法」第56條第1項規定之學生免納學費。
提醒:有軍公教子女教育補助資格者,請勿申請子女教育補助,因兩者不能重複請領。

◎軍公教遺族:撫卹令影本、全戶戶籍謄本、家長現任公職者須附未領子女教育補助證明,須待陳報教育部核准始得減免。

◎原住民學生、家長會費:戶籍謄本。

◎殘障學生或殘障人士子女:身障手冊影本(或有效之鑑定證明)、新式戶口名簿影本、國稅局或稅捐處開立之111年家庭年所得220萬以下證明─包括父母及學生本人

◎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特殊境遇子女或孫子女:113年鄉(市)公所開立之證明正本乙份

◎離島半公費:開學後公告辦理。

◎每班前三名之家境清寒學生:開學後公告辦理。

四、註冊注意事項:請自行下載參閱。

五、112學年度第2學期開學日為113年2月16日(五),請攜帶學生證、繳費收據證明返校。

112-2學生註冊注意事項  112學年度代辦費收費標準  列印註冊單操作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