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113學年度大學「學科能力測驗」及「術科測驗」校內報名作業

一、 「學科能力測驗」考生資料表
(一) 學術群科學生:已委請導師轉發113學年度學科能力測驗考生資料表。因事關學生權益,請學生確實核對每項資料是否正確,如有誤之處,請以紅筆更正,並親自簽名。
(二) 無論是否報考,皆需家長簽名以表同意。
(三) 欲報考者,請參閱「報考項目填寫說明」,勾選報考科目組合。
(四) 學測考試地區:910 澎湖地區。若需變更,地區代號請參閱簡章。
(五)專業群科學生請自行至教務處辦理。
二、 欲參加113學年度大學術科測驗考試者,請填寫術科考試考生資料表(可至教務處索取)。
※欲報考「美術」術科考區於「南部考區」且報考項目全考者,若有學校陪同考試之需求,請於10月30日(一)前
至特教組索取調查表及家長同意書,逾期或不符陪同條件者請自行處理。
三、 「學科能力測驗報考資料確認表」及「術科考試考生資料表」,全班收齊後請於10月24日(星期二)放學前交至註冊組。(學科能力測驗考生資料表不論是否參加,均需繳回。)
四、 考試科目、測驗範圍及題型,請參閱簡章;簡章購買請洽輔導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