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新制年資退撫給與撥付作業要點」自112年4月30日施行。 Post published:2023-05-18 Post last modified:2023-05-18 Post author:mk5015 Post category:A03.一般公告 / B09.人事室公告 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於112年4月30日改制為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局,考量基金實務運作需要,修正相關規定,並將名稱修正為「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新制年資退撫給與撥付作業要點」。 教育部書函下載 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局函下載 Read more articles 上一篇文章轉知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自112年5月1日起解編,有關學校人員請假出國之相關規定下一篇文章轉知行天宮醫學系學生助學金實施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