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教育部115年「原住民族之民族教育次專長進修學分班」相關資訊

一、依教育部114年12月26日臺教師(三)字第1142603743號函辦理。

二、教育部規劃辦理115年「原住民族之民族教育次專長進修學分班」,課程係依《中華民國教師專業素養指引-師資職前教育階段暨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基準》辦理,總修習學分數至少12學分,包含:
(一)原住民族教育基礎與方法課程
(二)原住民族教育實踐課程
實際開設課程內容及學分數,將由各師資培育大學依需求規劃。

三、教育部將依各校提報之教師進修需求與名單,協調師資培育之大學於寒、暑假或其他適宜時間開班。

四、薦送對象資格如下:
(一)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編制內,按月支領待遇,具合格教師證書之在職專任正式教師。
(二)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編制內,具合格教師證書,且聘期三個月以上之在職代理、代課或兼任教師(須檢附學校在職證明)。
(三)原住民族實驗教育學校及原住民重點學校教師,請踴躍參與。

五、請有意願參加進修之教師,於 115年1月8日(星期五)12:00前 逕向教學組報名,彙整需求後統一提報國教署。

六、相關課程架構及核心內容表與需求及薦送表,請參閱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