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均衡教育發展獎勵國民中學畢業生升學當地高級中等學校獎學金實施要點」 (就近入學)補充規定(0910)

就近入學獎學金補充規定

※第一學期新生(以第一志願錄取者,但不含特色招生考試分發入學及獨立招生方式入學之學生):
依高一上學期第一次定期考查成績,數學、英文、國文三科成績平均至小數第二位,擇優發給獎學金。(同分參酌順序:數學、英文、國文、段考共同科目平均成績)

114學年度核定名額為8名,經114.08.12 114年8月份主管會報決議,名額分配分別為普通科6名、專業群科(商經科、資處科及觀光科)2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