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均衡教育發展獎勵國民中學畢業生升學當地高級中等學校獎學金實施要點」補充規定(0902) Post published:2024-09-19 Post last modified:2024-09-19 Post author:教務處註冊組長 Post category:A03.一般公告 / B02.教務處公告 113-就近入學獎學金補充規定 ※第一學期新生(以第一志願錄取者,但不含特色招生考試分發入學及獨立招生方式入學之學生):依高一上學期第一次定期考查成績,數學、英文、國文三科成績平均至小數第二位,擇優發給獎學金。(同分參酌順序:數學、英文、國文、段考共同科目平均成績) Read more articles 上一篇文章活動馬公高中113學年度學生短期交換學生計畫-麗山高中下一篇文章總務處庶務組鋁門施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