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財團法人教育部接受捐助獎學基金會 書函】
【旨揭獎助學金校內受理至115年09月10日(四)17:00止。欲申請之同學請於校內收件時間截止前將相關資料繳交予教務處註冊組幹事】
教育部接受捐助獎學基金會115學年度獎學金申請相關說明及表件,請至該會獎學金公告資訊網(https://www.edu.tw/scholarshipinfo)「表格下載」檢閱及下載
註:每位學生至多申請2項奬學金,且以獲配1項為限。已依其他規定領取與本作業規定同性質申領資格之獎學金者,不得重複申領基金會獎學金;領有公費(軍費)及在職專班學生,亦不得提出申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