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校111學年度第2學期轉學招生資訊

111學年度第2學期轉學招生資訊:
一、報名資格:
(一)凡持有轉學證明或學年成績單(含德行評量及獎懲紀錄)之公私立高級中等學校在籍學生。
(二)德行評量中之懲處紀錄,點數累計未達9點以上(警告1點,小過3點,大過9點/支)。
(三)轉入二年級者,限轉入與原就讀相同科別,已修習且取得學分科目,對照報名轉入科別之開設科目,依本校「學生科目學分抵免作業要點」可採計學分數需達75%(含)以上。
(四)報考藝術才能班(美術、音樂、舞蹈)者,須持有應屆入學年度該類藝術才能資優鑑定證明。
二、招生年級科別:
(一)高一下:音樂班、美術班、體育班、實用技能學程商用資訊科。
(二)高二下:音樂班、美術班、舞蹈班、體育班、觀光事業科、資料處理科、商業經營科、實用技能學程商用資訊科。
三、報名時間:民國112年2月6日(一),上午8:30至12:00
四、報名地點:本校教務處註冊組。
五、報名手續:
(一)繳驗證件:
1、轉學證明書或學年成績單(含德行評量)註:報名轉入一年級者可持111學年度第1學期成績單(含德行評量)。
2、獎懲紀錄(含事由)及缺曠紀錄。
3、藝術才能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證明(報考音樂班、美術班、舞蹈班者)
(二)填寫報名表(附繳最近三個月內二吋正面脫帽相片兩張)。
(三)繳交報名費500元整。
六、甄試日期:民國112年2月7日(二)。
七、放榜日期:民國112年2月8日(三)。
八、報到日期:民國112年2月9日(四),上午11:00前,逾時視同放棄錄取資格。
其餘詳細資訊,請參閱簡章。
※本校轉學辦理時間:每年僅於寒假辦理一次。

111-2轉學招生簡章  111-2轉學招生報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