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14學年度高二學生升學資料調查

以下資訊已委請導師轉知

致114學年度二年級同學:
為因應開學後即將進行116學年度及升學各項報名作業,請配合於115年6月15日(一)前繳交以下資料:

一、相片規格說明:

  • 身著制服(學號可不顯示),不可用生活照
  • 人像須脫帽、面貌清晰(不得遮蓋眉毛)
  • 不得佩戴深色鏡片且不得使用合成相片、翻拍相片
  • 彩色,且背景為白色或淺色
  • 相片需為現在的樣貌(應為1151以後拍攝),切勿拿之前的相片繳交
  • 2吋半身照」:人像之頭頂至下顎之高度應介於2.5至3公分之間
  • 2吋大頭照」:人像之頭頂至下顎之高度應介於3.2至3.6公分之間,
    如護照規格

二、相片繳交說明:

(一) 學術群學生:繳交2張「2吋半身照」(畢業證書用),1張「2吋大頭照」(報名學測用)

(二) 專業群學生:繳交3張「2吋半身照」(畢業證書及報名統測用)

(三) 背面寫上班級、座號、姓名(請留意原子筆水漬,避免汙損)。

(四) 請保留數位相片檔,以備不時之需

三、國中畢業證書影本

(一) 配合離島保送資格審查所需文件,繳交國中畢業證書影本(A4大小,請自行影印),並於右上角用鉛筆寫上班級代號+座號(如二年忠班 10號→21210),收齊後,交至註冊組。

(二) 影本加蓋「國中承辦單位戳章」及「與正本相符」,由學校統一處理,未於規定時間內繳交者,由學生自行處理。

(三) 國中畢業證書影本所需份數,離保、師保及醫保各需1。學生依其欲報名種類影印足夠份數。(普科至多3份,職科至多1份)

(四) 若國中畢業證書遺失,請學生自行至原畢業國中申請補發。

(五) 非本縣國中畢業者、國中或高中由其他縣市轉入者皆不須繳國中畢業證書影本。

四、學生符合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資格者,繳交一份115年證明文件,以利處理相關收費作業。

五、填寫升學報名資料:為使升學報名資料完整,請學生上網填寫表單,網址:https://forms.gle/AHZCGrTVJwmYHMAw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