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校安中心卡努颱風第二號通報

一、中央氣象局報導業於8月2日下午5時30分發布編號第6號中度颱風「卡努」海上陸上颱風警報,中央災害應變中心一級開設。

二、今(2)日臺灣北部海面、東北部海面及巴士海峽風浪增大,基隆北海岸及宜蘭沿海已有4米以上浪高;基隆北海岸、東半部(含蘭嶼、綠島)、恆春半島沿海及馬祖易有長浪發生,請避免前往海邊活動。

三、颱風外圍環流影響,今(2)日基隆北海岸、恆春半島沿海空曠地區及蘭嶼、綠島易有9至10級強陣風,高雄、屏東沿海空曠地區亦有較強陣風;明(3)日基隆北海岸、東北角(含宜蘭頭城鎮)、蘭嶼、綠島將有10至11級強陣風,新北、桃園、恆春半島沿海空曠地區將有9至10級強陣風,大臺北地區、新竹、宜蘭、屏東沿海空曠地區亦有較強陣風,東部及東南部地區有焚風發生的機率。

四、請學校加強掌握師生參加戶外活動情形(活動隊伍領隊請保持手機暢通),若隊伍活動區域為颱風警戒區,請主動聯繫並要求活動暫停,且進駐安全場所,俟颱風威脅解除後再行出發。通報路徑:首頁 > 表報作業 > 各級學校戶外活動登錄系統。

四、為即時掌握颱風動態及因應強大雨勢可能導致損害等因素,請各直轄市教育局、縣(市)政府及聯絡處隨時掌握各級學校災損狀況及提供必要之緊急應處。適逢暑假期間,請協助持續宣(勸)導學生避免從事海、水域及山區活動,另如有學校適逢教科書購書期間,請提醒各校務必注意教科書勿置低窪處。

五、請各教育主管行政機關督導管制所屬學校(館所)若有發生災損情形,通報人員於安全無虞狀況下,利用本部校安中心網頁完成「卡努颱風」災損之校安通報作業,通報路徑:首頁 > 表報作業 > 天然災害災損及停課通報系統;請各級學校(含幼兒園、館所)按實際「受當次天然災害所造成的損失」且「需緊急給予協助」者,核實填報災損金額,務必確認是否有誤植情形(如:多填一位數、金額未詳估算等),以確保災損金額之正確性。

此致

各公私立大專校院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各直轄市政府教育局

各縣市政府教育處(局)

各縣市聯絡處

本部高等教育司

本部技術及職業教育司

本部終身教育司

本部師資培育及藝術教育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