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動馬公高中教職員工暨社區民眾運動班開始報名

依據學校衛生法第19條『學校應加強辦理健康促進及建立健康生活行為等活動』、第20條『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應結合家庭與社區之人力及資源,共同辦理社區健康教育及環境保護活動』,暨學校衛生法施行細則第14條『學校依本法第19條規定辦理健康促進及建立健康生活行為等活動,包括下列事項:1.有關健康體適能、…等增進健康之活動。學校應鼓勵學生、教職員工及家長等參與前項活動』等,辦理教職員工運動班以及社區民眾運動班,有益於師生員工之健康活動。

辦理時段:自112年9/6起至113年1/17,教職員工運動班每週三下午4:40~6:00;2.社區民眾運動班每週一、三晚上7:00~8:00。

辦理地點:誠正樓二樓舞蹈教室(二)。

報名方式:即日起請電洽馬公高中衛生組9272342#3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