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 為維護學校用電安全,同學不得私自加裝電器用品 Post published:2023-05-10 Post last modified:2023-05-11 Post author:總務處庶務組長 Post category:A02.重要公告 / A03.一般公告 / A04.行政公告 / A06.升學資訊 依據本校節約能源實施要點辦理,重申: 為維護用電安全,同學不得私自加裝電器用品,一經發現,會請學務處酌予懲處。 Read more articles 上一篇文章重要 召開111學年度第2學期五月份學務會議下一篇文章公告111學年度第2學期校內實習心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