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113年澎湖縣新秀獎美術創作比賽簡章

【轉知-澎湖縣政府文化局 函】113年澎湖縣新秀獎美術創作比賽簡章
【此資訊僅為轉知,「非」校派,欲報名之同學,請自行處理相關事宜】

說明:

一、文化局為厚植澎湖縣藝文素養,提升美術創作水準,培植後進美術人才,特規劃辦理旨揭比賽,辦理方式簡述如下:

(一)比賽類別:

1、書法:以現場揮毫比賽方式辦理,日期為113年4月13日(六)上午8時30分於澎湖生活博物館4樓研習教室報到,採事前報名,相關比賽內容請詳閱書法類比賽須知。

2、水墨:內徑橫直式,國中組作品大小為35×70公分,高中/職組作品大小為70×136公分,且一律不得裱裝(可托底)。

3、西畫:油畫作品大小以20號為原則,水彩畫作品大小為四開至對開畫紙。

4、攝影:12×18吋,黑白、彩色不拘。

5、平面設計:含漫畫、版畫及多媒材,作品大小為四開至對開,且含底高度不超過5公分。

6、立體:工藝、雕塑及多媒材。

(二)報名須知:

1、凡設籍本縣或就讀本縣內國中、高中學生均可參加。

2、參加比賽類別不限,每類限送一件。

3、採線上報名,請於113年3月18日(一)上午9時至113年3月27日(三)下午17時,至報名網址:https://www.beclass.com/rid=284d6f065a09ef6da5fd,填寫參賽資料。

(三)送件須知:

1、送件日期:113年3月18日(一)至3月27日(三),上班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時至12時,下午14時至17時。

2、送件地點:

(1)現場繳件:文化局展演藝術科辦公室。

(2)郵寄送件:僅限本縣籍居住外縣市或離島需要郵寄者,請寄至澎湖縣政府文化局展演藝術科(澎湖縣馬公市中華路230號)收,以掛號郵戳日期為憑(郵寄另請來電告知寄出時間)。

二、本簡章電子檔可至文化局網頁/便民服務/各項表單下載(https://www.phhcc.gov.tw/home.jsp?id=57)下載運用,或洽詢本活動承辦人展演藝術科莊小姐,電話926-1141分機2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