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113學年第1學期第1次段考範圍/配分(更新中) Post published:2024-10-08 Post last modified:2024-10-09 Post author:教務處試務組 Post category:A02.重要公告 / A03.一般公告 / B02.教務處公告 113學年第1學期第1次段考範圍/配分(更新中) 命題教師可於表單填寫段考範圍/配分或填寫於先前發給科召集人之紙本,再由試務組統一公告。 Read more articles 上一篇文章教育部校安中心山陀兒颱風第四號通報下一篇文章轉知有關公務信箱使用宣導及安全管理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