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114學年第1學期第2次段考範圍/配分 Post published:2025-11-10 Post last modified:2025-11-10 Post author:教務處試務組 Post category:A02.重要公告 / A03.一般公告 / B02.教務處公告 命題教師可於表單填寫段考範圍/配分或填寫於先前發給科召集人之紙本,再由試務組統一公告。 Post Views: 74 Read more articles 上一篇文章轉知114年資訊月臺灣教育科技展【教育聯合展區】下一篇文章【重要】114學年第1學期課諮團諮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