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迄9/11尚有開課餘額,請教師敦勵學生參與課程,並請教師循下列程序申請】
歡迎有需要申請之教師向教學組提出申請,以利協助學生進行扶助學習。
申請時須請教師留意:
1.開班人數依規定每班人數以六人至十二人,身心障礙學生專班以五人至十人為原則
2.同一年級或同一群、科或課程,每班未達六人者,得倂入其他班級上課。
3.每班人數以不超過各該主管機關核定當學年度班級人數為原則。
4.學生每人每週上學習扶助的各項課程至多五節。
5.每個老師申請單一課程不得超過三十六節。
申請表格請逕至「教務處表單下載區」下載使用,申請時請各位老師檢附:
1.開班申請表電子檔(煩請寄至教學組信箱)
2.開班申請表紙本簽名
3.開課簡表
4.學生及家長親簽之家長同意書
惟若申請節數額滿,即停止受理申請。有問題請洽教學組,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