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迄8/31尚有開課餘額】
請教師敦勵有學習扶助需求之學生參與課程,並依下列程序提出申請。
請教師敦勵有學習扶助需求之學生參與課程,並依下列程序提出申請。
歡迎有需要申請之教師向教學組提出申請,以利協助學生進行扶助學習。
申請時請教師留意
(一)開班人數
每班以6至12人為原則;身心障礙學生專班以5至10人為原則。
(二)未達開班人數
同一年級、同一群科或同一課程,每班未達6人者,得併入其他班級上課。
(三)班級人數上限
每班人數以不超過主管機關核定之當學年度班級人數為原則。
(四)學生上課節數
每位學生每週參加學習扶助課程以5節為上限。
(五)教師申請節數
每位教師申請單一課程之授課節數以「24節」為上限。
申請方式及應備資料(缺一不可)
申請表格請逕至 「教務處表單下載區」 下載使用,並請檢附下列資料:
1. 開班申請表電子檔(請寄至教學組信箱)
2. 開班申請表紙本簽名
3. 開課簡表
4. 學生及家長親簽之家長同意書
2. 開班申請表紙本簽名
3. 開課簡表
4. 學生及家長親簽之家長同意書
申請提醒
本計畫補助節數有限,申請將依送件順序辦理;如補助節數用罄,即停止受理申請。
如有相關問題,請洽教學組,謝謝!
本計畫補助節數有限,申請將依送件順序辦理;如補助節數用罄,即停止受理申請。
如有相關問題,請洽教學組,謝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