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 勞動部函釋寄養家庭、親屬安置、類家庭(非專業人員團體家庭)之照顧人力適用性別平等工作法第20條家庭照顧假規定 Post published:2026-05-26 Post last modified:2026-05-26 Post author:人事室組員 Post category:B09.人事室公告 1.教育部書函下載 Post Views: 20 Read more articles 上一篇文章轉知教育部教師諮商輔導支持中心7月份衷心工作坊實施計畫下一篇文章轉知 國立政治大學-公企中心115年第3期及暑期語言課程招生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