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有意願申請113年8月1日退休之教師,請於113年3月15日下班前檢齊相關證明文件正本擲交人事室彙辦

為配合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收件審核退休案,請本校教師符合規定且有意願申請於113年8月1日退休者,於3月15日下班前檢齊相關證明文件擲交人事室彙辦,如有疑問請洽人事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