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有意願申請113年8月1日退休之教師,請於113年3月15日下班前檢齊相關證明文件正本擲交人事室彙辦 Post published:2024-03-06 Post last modified:2024-03-06 Post author:人事室組員 Post category:A02.重要公告 / B09.人事室公告 為配合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收件審核退休案,請本校教師符合規定且有意願申請於113年8月1日退休者,於3月15日下班前檢齊相關證明文件擲交人事室彙辦,如有疑問請洽人事室。 Read more articles 上一篇文章重要03.30高中女生科教巡迴計畫講座-馬公高中報名資訊(不限性別及科別)下一篇文章公告112年至114年「闔家安康」-全國公教員工團體保險第2年度保險收件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