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有關辦理校外教學活動租用車輛備援機制及動態系統密碼取得案,供參考運用

一、教育部於112年10月16日以臺教學(五)字第1122805080A號令修正發布「學校辦理校外教學活動租用車輛應行注意事項」部分規定,其中第5點第2項及第5點第3項第4款規定,摘要說明如下:

(一)第5點第2項:「得標廠商應規劃備援車輛、備援駕駛人,並研擬如遇緊急狀況之備援機制,……,租用車輛及駕駛人遇有突發狀況時,備援機制應即時啟動因應。」

(二)第5點第3項第4款:「全球衛星定位系統(GPS),並提供車輛動態資訊介接至交通部,……,且應提供動態系統連結及帳號、密碼。」

二、有關上開第5點第2項及第5點第3項第4款事項,經教育部請中華民國遊覽車客運業品質保障協會(以下簡稱品保協會)及中華民國遊覽車客運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以下簡稱全國聯合會)分別提供相關資訊如下:

(一)備援機制:學校辦理校外教學活動租用車輛及駕駛人如遇有突發狀況,應啟動備援機制,可洽請品保協會協助車輛調度,調車協調中心暨各區聯絡表資料如附件1。

(二)動態系統密碼:學校辦理校外教學活動,可運用全國聯合會提供監理服務網APP查詢遊覽車GPS操作說明(如附件2),了解車輛行車速度及駕駛工時等相關資訊,以維校外教學活動行車安全。

三、本案同步公告於教育部校安中心網站供各校參考運用。